北京让养狼青犬吗?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个人可以饲养小型犬和中型犬; 大型犬指体高(肩高)在60厘米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的犬; 超大型犬指体高(肩高)80厘米以上、45公斤以上的犬。 狼青属于大型犬。 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应当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每年接种1次。
个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佩戴牵引带并掌握犬只去向,不得放任自流或者遗弃。携犬乘坐公共汽(电)车,应当征得驾驶员及其他乘客同意。
个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店(含门店)、超市、宾馆、餐饮场所、公共场所等公共场所。 单位可以饲养大型犬和超大型犬。
因护卫、防暴需携带武器的,应携带未关闭保险装置的枪支。
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由单位负责管理的烈性犬应当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年度免疫证明由发证部门存档。
对无人看守的犬笼、犬圈等犬类养殖设施应当安排专人看管,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严禁将已经免疫接种的犬只出售给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