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斗狗吗?
首先,我并不是很了解斗狗这一行为在中国法律中是怎么样的。所以,在这方面的讨论我并不想给出一个很专业的答案。 只是从人性的角度来简单的谈一谈我的看法。
在人类社会中,对于“暴力”的容忍度都是极其低的。即使是在以“杀伐果决”著称的古代军事领域,对于暴力的运用也是非常严格的遵循制度的。所以,在古代虽然有着“千军万马”这样的说法,但实际的冲锋陷阵往往只是少数人的任务(当然,这少数人也往往是死伤最为严重的)。即使是行軍打仗的时候,违反军纪也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唐太宗的弟弟李玄霸就是因为犯军令而被太宗赐死的。
回到正題,为什么人们这么厌恶暴力呢?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人性本恶(柏拉图语)。所以,人们总是下意识的远离那些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东西。而“暴力”恰好就是这样一种令人感到不适的存在。我们常会说“和平年代”、“太平盛世”这样的词。正是因为在相对稳定的和平时期,我们才能享受和平安定的生活,否则的话,战乱纷争总是会让人感觉到惶恐与不安。因此也可以这么说,是文明使人们放弃了暴力(至少在心理上)。
换到题主所说的斗狗上也是一样,虽然一只小狗可能并不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但是数只小狗围攻一人(特别是心理极度恐惧的小猫小狗很有可能会攻击人),这对于大部分人心目中的“暴力”程度已经是足够让人难以接受的了,从而本能的对之进行遏制(禁止养狗)。